为了促进摄影作品商业化发展,使摄影作品为社会有偿服务,特举办中国响沙湾摄影作品交易会。现将首届中国响沙湾摄影作品交易会章程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2年8月12日—10月6日
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响沙湾旅游景区
三、交易事宜:
1、交易原则:平等、自愿、互惠、友好。
2、交易形式:由摄影师提供其本人创作的摄影作品到响沙湾参加交易,由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自主选择购买。
3、交易作品内容要求:
(1)作品题材必须与响沙湾旅游景区紧密相关。
(2)历届在响沙湾获过奖的作品不得参加;
(3)谢绝合成作品;
(4)2012世界小姐在响沙湾的活动相关作品不得参加。
(5)暂不考虑胶片作品及其扫描件。
4、交易作品成果提交要求:
作者需提供数码相机拍摄的RAW格式文件(注:非压缩格式原始电子文件),同时提供jpg格式(jpg格式图片需在1MB以上,确保能够在55寸电子屏幕上正常显示),作者需要在jpg格式图片左上角标注由多于4位字母加4位数字及符号“-”组合成的编号(避免与其他摄影师的作品编号重复),同时文件名称应为相应作品编号及作者姓名,见图列;RAW格式文件(非压缩格式原始电子文件)图片左上角不需要编号,只需要编写与相应的jpg格式图片相同的文件名称。
编号由作者自定,但禁止在编号中透露任何与作者相关的信息(例如以作者名字的字母编号)。不接收无编号的文件。
图列:
5、作品提交时间及方式:参加交易的作者需要在每次交易活动公示的提交时间之前将作品送至响沙湾旅游景区或发送至xswbaby@126.com,作者提交的作品数量不限。
6、作品展示:提交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在响沙湾景区内的电子显示屏统一展示。
7、交易作品星级评定及价格:响沙湾景区将购买作品分为一星作品、二星作品、三星作品、四星作品、五星作品、六星作品,根据星级不同,作品的交易价格也不同。
· 一星作品交易价500元;
· 二星作品交易价1000元;
· 三星作品交易价2000元;
· 四星作品交易价3000元;
· 五星作品交易价4000元;要求一般应在2200万像素以上(+M9拍摄)有效像素;
· 六星作品交易价5000元;要求一般应在3200万像素以上有效像素。
8、作品一经双方达成交易,即签订购买合同,由响沙湾景区付给作者交易款,作者所提供的RAW格式的数据及jpg格式数据具有本章程和交易合同所表述的使用权。
四、评委会说明:交易会不设专家评委,由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定。如果提交作品作者本人对自己的作品所评定的星级不满意,作者有权终止交易。
五、使用权:
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对所购买作品的全部和作品中的部分内容具有永久商业用途使用权,有权将作品用于商业(包括销售)用途(包括但是不限于:户外广告、出版挂历、台历、画册、宣传册、书籍、悬挂的照片、CD等各类出版物;翻制油画、沙画、牛皮画等;在各类电视台及平面媒体的宣传发布;各类旅游商品;在各类网站发布及各类电子出版物等等)。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所购买作品RAW格式原始数据保证不向第三方进行出售,但有权为中国各级各地政府及社会公益事业提供使用权;有权参加各种展览、展出。根据使用需要,响沙湾公司有权在使用时对作品数据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后使用。
六、肖像权:
作品中由作者提供的模特及人物的肖像权纠纷责任由原作者承担。
七、年度著作权购买:
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将从每年交易成功的作品中评选5个作品,由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一次性买断其著作权。买断价:每个作品完整成果为3万元。买断著作权后,作品及成果的一切权利归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所有。
八、影像金鼎奖:
每年度被买断著作权的作品将被评为年度“影像金沙奖”,由交易会主办方发给证书(只颁发证书,不再颁发奖金)。
九、摄影师到响沙湾拍片及交易会期间的交通、食宿、景区门票等由摄影师自理。
十、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所有。
十一、投稿参加交易即视为接受本章程。
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8日